四明史氏是中华史姓历史上的鼎盛时期,将相侯王,其活动事关国家的战略全局。所以四明史氏的宗谱文化,不是普通人们所讲的“草根文化”,而是“庙堂文学”(文学:指文化、学术)。四明史氏宗谱上的一些重大问题,实际上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重大问题。如如何评价南宋、如何评价太平天国运动。所以根据历史与现实的一系列经验教训,编辑四明史氏宗谱,必须从国史的高度,严肃对待。特提出下列十大原则:
一、遵循修谱是为辨昭穆、明世系、尊祖敬宗、教人从善的原则,警惕只重世系、辨昭穆,而忽视“教人从善”、“轻劝惩”的片面性。在新的历史时代,尤须强调宗谱文化的教育性,发扬优秀的文化传统。
二、遵循新者续之、缺者补之、错者纠之、疑者存之的原则,对四明史氏历史问题的研究,要像明代的文征明那样敢于向错误的传统观点挑战,明辨是非。要敢于坚持真理,捍卫真理,有错必纠。不能停留在“述而不作”的水平。
三、遵循善者褒之、恶者惩之、褒善惩恶的原则,不搞隐恶扬善的片面性,使宗谱真正起“以史为鉴,可以知兴替,以人为鉴,可以明得失”的作用。
四、遵循愿分则分、愿合则合,分合自由的原则,在宗支关系问题上,不强求“统”,亦不强求“分”。一切要以尊祖敬宗、雍睦宗族为重,以有利于团结与社会和谐为目的,不因统分而反目。如古藤谱、下水谱、福建上益谱等处理得很好。
五、遵循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,反对在“资源共享”的名义下,将别人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,或以隐晦的方式侵害别人的知识产权。
六、遵循严肃对待历史文献、尊重作者原文原意的原则,对历史文献资料,不能断章取义或随意增删;对别人的文章,未经作者的同意,绝不能随意篡改,为我所用。
七、遵循立谱为公、秉公执笔、铁笔写春秋的原则,绝不能以谱营私,谋财图利;绝不能以个人好恶或个人名利随意叙人记事。坚决反对利用执笔之机,掩人之功,掠人之美,贪天之功为己功。
八、遵循发扬民主、学术自由的原则,对有关宗谱的某些具体问题的讨论,允许各持己见,但必须实事求是、论必有据、言之成理、以理服人。绝不能以绝对真理自居,飞扬跋扈,硬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。要崇尚谦谦君子的文人风度,相互尊重,不能恶语伤人、人身攻击。
九、遵循与时俱进、古为今用原则,在宗谱文化研究中,既要坚持历史主义,不能用今人的科学水平与观点苛求古人;又要明辨古人的历史时代的局限,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,汲取其民主性科学性的精华。既不搞历史虚无主义,亦不搞复古主义。
十、遵循慎选主编、掌握主权、把握方向、力戒盲从的原则,要深刻吸取古藤史氏等宗谱的历史教训,切勿把自家的宗谱变成自毁祖功宗德的舆论阵地,愧对祖宗,贻误后人。
“党外无党,帝王思想。党内无派,千奇百怪。”宗谱家乘,乃一家之史,非国史县志;家谱所论,乃一家之言,非百家讲堂。本谱之论,目的是留言以示本家子孙,不强求一统,不强加于人。他人如有不同观点,尽可著文去其他刊物发表,不属本谱采纳范围。
四明史氏宗谱主编 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史美珩
2015年春
(录自《溧阳史氏大同谱四明分卷一》)